2025年10月18日08:2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222
點擊播報本文,約
本報北京10月17日電 (記者金歆)記者17日從國家網信辦獲悉: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公布《個人信息出境認証辦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該辦法對多個方面作出細化規定,包括個人信息出境認証的適用情形、申請方式、認証要求以及專業認証機構應當履行的義務等。該辦法明確,個人信息處理者通過個人信息出境認証的方式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的,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情形:一是非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二是自當年1月1日起累計向境外提供10萬人以上、不滿100萬人個人信息(不含敏感個人信息)或者不滿1萬人敏感個人信息,且向境外提供的個人信息中不包括重要數據。個人信息處理者不得採取數量拆分等手段,將依法應當通過出境安全評估的個人信息通過個人信息出境認証的方式向境外提供。
《 人民日報 》( 2025年10月18日 05 版)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